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2014年專項執法工作的通知
2014-07-09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2014 年專項執法工作的通知
粵建執函〔2014〕1220號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委)、規劃局、城管(執法)局(委),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佛山市順德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
為加大對重點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促進全省住房城鄉建設事業健康協調發展,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定于7月-12月開展2014年專項執法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圍繞積極穩妥推進我省新型城鎮化建設,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阻礙行業發展的突出問題,保障群眾合法權益,打擊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違法違規行為,促進我省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科學發展。
二、工作內容
(一)查處違法建設行為(城管(執法)局(委)、住房城鄉建設局(委)、規劃局負責)。查處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行為;未取得施工許可擅自施工的行為;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行為;未取得臨時許可擅自建設或未按臨時許可內容進行建設的行為。
(二)查處使用假冒偽劣建筑材料行為(住房城鄉建設局(委)負責)。嚴厲查處將假冒偽劣鋼材、水泥、商品混凝土、建筑水電器材、建筑用砂和涂料等建筑材料使用到建筑工程的行為,在建設工程使用證書不齊全建材產品的行為;商品混凝土生產單位使用未經檢驗、檢驗不合格的原材料,或者供應未經檢驗、檢驗不合格的商品混凝土的行為。
(三)查處建設工程領域招投標圍標串標行為(住房城鄉建設局(委)負責)。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查處內外勾結、行賄受賄、明招暗定等違法行為;招標人規避招標、以各種不合理條件限制和排斥潛在投標人的行為;投標人相互串通、弄虛作假以騙取中標的行為;評標專家不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評標等不依法公正履職的行為;以恐嚇、暴力威迫或其他手段迫使其他投標人放棄投標或中標的行為。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14年7月15日前)。各地各部門按照本次專項執法工作內容,召開會議,傳達文件,加強領導,明確工作職責,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在本單位本系統內的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2014年7月至11月)。各地各部門按照本次部署的專項執法工作內容,依照法定職責,明確工作責任,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認真抓好組織領導、宣傳發動、線索摸排、案件查處、打擊整治、數據報送等各項工作的落實。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本市各縣(市、區)對口部門專項執法工作開展情況的指導和督查。我廳將對各地專項執法工作組織實施情況進行督查督辦。
(三)總結提高(2014年12月)。各地各部門對專項執法工作開展情況、取得的成績和經驗、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為下一步做好住房城鄉建設執法工作提供依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做好各專項執法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一名分管領導牽頭負責,確定具體科室負責落實。各相關部門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互通、聯動查處等協調機制。
(二)做好宣傳動員。要采取公布投訴舉報聯系方式、建立網站專欄、聯合新聞媒體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發動相關協會、企業、群眾等各方主體積極參與,擴大專項執法工作影響力。
(三)嚴打違法行為。要依法從嚴處罰,對在專項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對存在的問題要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涉及到需移送其他部門進行查處的案件或線索,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
(四)注重舉一反三。要及時梳理專項執法工作中查處的典型案件,強化警示震懾作用;要注重舉一反三,認真分析發生案件的原因和教訓,將專項執法成果作為改進行業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服務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發展大局。
(五)及時報送信息。各地各部門要建立專項執法工作臺賬,及時整理匯總專項執法工作信息,并按時填寫專項執法情況報表(見附件),分別于每月1日前將上個月情況報送我廳。
本次專項執法工作開展及報送情況將作為創建平安廣東工作考核的依據。
附件:1. __月查處違法建設情況報表
2. __月查處使用假冒偽劣建筑材料情況報表
3.__月查處建設工程領域招投標圍標串標情況報表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4年7月2日
(聯系人:陳曉濤,負責查處違法建設行為專項工作,電話:02083133647,傳真:02083133653;葉君誼,負責查處使用假冒偽劣建筑材料行為專項工作,電話:02083133634;傳真:02083133621;崔秋江,負責查處建設工程領域招投標圍標串標工作,電話:02083133662,傳真:0208313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