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開展全省第五批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的通知(粵建市函〔2011〕299號)
2011-05-24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開展全省第五批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的通知
粵建市函〔2011〕299號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佛山市順德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關企業(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建筑市場資質資格動態監管完善企業和人員準入清出制度的指導意見》(建市〔2010〕128號)和《建筑業企業(單位)資質許可后核查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我廳定于2011年5月23日至5月27日開展對建筑業企業進行資質動態核查,對部分市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進行抽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的主要內容
1、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資格和人數是否符合資質(資格)標準;
2、經營場所和設備、設施是否符合資質(資格)標準;
3、注冊資金和凈資產或銀行授信是否符合資質(資格)標準;
4、生產經營管理情況;
5、管理制度建立和責任制落實情況;
6、其他需核查的有關情況。
二、被核查企業(單位)應提供下列資料
1、企業資質證書和工商營業執照;
2、企業管理和技術人員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注冊證書)、近三個月的社保證明、勞動合同;
3、企業驗資報告、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4、完成的業績檔案資料;
5、企業辦公或生產場所的房產證或租賃合同;
6、機械設備、設施的發票或實物;
7、獲獎工程榮譽證書或表彰文件,違法違規被處罰文書;
8、企業章程、質量手冊或管理制度匯編;
9、其他有關資料(核查評分細則涉及的資料)。
三、核查工作要求
1、本次核查由我廳組成專項核查組到佛山(含順德區)和惠州市抽查。省廳核查組具體核查時間由各組組長和被檢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聯系,佛山(含順德)和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指定1名聯系人,聯系人名單5月23日前報我廳建筑市場監管處。
2、被核查企業應按照《建筑業企業(單位)資質許可后核查工作實施方案》和被核查企業應提供資料目錄提供真實資料,對照《廣東省建筑業企業(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資質動態核查評分細則》(見附件)內容進行自查,并積極配合核查人員工作,資料不齊或者無法提供原件的,應予以說明。被核查企業不予配合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一經查實,按不合格企業處理。
附件:廣東省建筑業企業(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資質動態核查評分細則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O一一年 五月十六日
(聯系人:孫寶國,電話:020-83133513,傳真:020-83302269)
責
附件下載:廣東省建筑業企業(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資質動態核查評分細則